对《条
例》和
实施细
则有关
变更登
记规定
的执行
情 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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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,变更登记的时间是:2015年2月26日。具体内容是:1、单位名称由“宜昌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(三峡林业科技推广培训中心)”变更为“宜昌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(三峡林业科技推广培训中心、宜昌市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)”;2、宗 旨 和业务范围由“负责全市天然林资源的保护、监督和管理,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和技术培训”变更为“负责全市天然林资源和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,组织、指导和监督全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、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项目建设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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