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办理年度报告时,请先阅读本文)
为方便事业单位报送年度报告,现结合事业单位咨询比较集中的问题,依据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及其实施细则、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(试行)》和《湖北省事业单位社会信用评价办法(试行)》等相关文件,对年度报告常见问题进行了汇总,供事业单位参考使用。
一、年度报告步骤
1.领取图片密码。往年领取的图片密码不会失效,可以继续使用。
2.填写打印。登录年度报告公示系统填写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》后下载打印。网上登记系统网址:
http://gjsy.gov.cn/xxxz/xxtb/201403/t20140327_2594.html
。
3.举办单位审查。将下载打印的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》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,由举办单位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。
4.网上提交。登录年度报告公示系统上传全部材料,并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。注意,务必将经举办单位审查盖章的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》原件扫描(或拍照)上传至“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”栏。
5.网上公示。每年3月31日之后,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将直接在“bt365娱乐线”网站“年度报告公示”专栏统一公示。已提交的年度报告在公示前,事业单位如需修改,可联系登记管理机关退回,并在3月31日前再次完成提交。
6.材料存档。纸质年度报告不需送交登记管理机关,由事业单位自行留存,以备后续监督抽查。
留存的年度报告书面材料应注意签名盖章。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》中的封面:“单位名称”加盖本单位公章,“法定代表人”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手写签名; “事业单位委托意见”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、加盖本单位公章;“举办单位意见”签署举办单位审查意见,加盖举办单位公章。资产负债表加盖本单位财务章(或公章);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、任职文件、住所证明等材料上传复印件的,需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二、年度报告应报送材料
1.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》。
2.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(副本)。
3.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。
4.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(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不提交)。
5.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。
三、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》电子版填写说明
1.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登载事项:由系统自动生成,无需填写。
2.资产损益情况:分别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“净资产合计”或“所有者权益合计”科目的数额;开办资金和净资产合计年初数和期末数的数量单位为“万元”,不要误以“元”为单位;净资产合计期末数应与资产负债表中数值一致。
3.网上名称:网上名称要填全,不要漏了“.政务”或“.公益”。若不知道,请提前咨询。如市商务执法支队的网上名称为“宜昌市商务执法支队.政务”,市八中的网上名称为“宜昌市第八中学.公益”;没有的不填写(务必抓紧注册)。
4.从业人数:填写实有在职人数,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、短期临时工等。
5.对《条例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情况:上一年度是否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,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及时间。未申请变更登记的填写“无”。
6.开展业务活动情况:填写上一年度内以下情况。
(1)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;
(2)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,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;
(3)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(用数字说明);
(4)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;
(5)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。
7.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: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,涉及多项的,应分别填写并说明有效期;没有的填“无”;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是许可证明文件,不要填在这里。
8.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:“绩效”填写举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绩效考评及结果;“受奖惩”填写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,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;“诉讼投诉情况”填写是否有诉讼及社会投诉及具体内容。
9.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:填写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、方式、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。
10.举办单位意见(含保密审查意见):一般应填写“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,并经保密审查,可以向社会公示。”(如经举办单位保密审查不能向社会公示,应事先与我局沟通确认,在向我局报送纸质的年度报告书中填写“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,经保密审查不能向社会公示”)。
11.填表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:根据实际情况填写,请勿漏填。
四、其他问题
1. 报送时间:3月31日前。
2.事业单位法人证书(副本)。须上传最新版的法人证书原件扫描(或拍照),即证书上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二维码。
3.资产负债表。所有单位都要上传上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,若该单位财务不独立,可出具举办单位的资产负债表,并由举办单位出具证明,说明该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,注明净资产合计的年初和期末数。
4.信用风险提示。根据《湖北省事业单位社会信用评价办法(试行)》,若出现不按时进行年度报告、法人证书登载事项(单位名称、宗旨和业务范围、法定代表人、住所、开办资金、经费来源、举办单位名称)与实际不一致而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、未注册“.政务”或“.公益”中文域名等情形的,都将影响其社会信用等级评价,有的情形还不得被评为B级及以上等级。对社会信用等级评为B级以下的事业单位,将采取列为重点监管对象、向社会发布较大社会信用风险警示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名录等措施进行处理;情节严重的,还将采取向社会发布严重失信警示,直至撤销机构、收回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、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等措施进行处理。
5.咨询电话:6252780;联系方式:QQ:228302770。
2017年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