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建设“既大又强、特优特美”的现代化特大城市,根据市委市政府《关于创新城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》(宜发[2013]2号)精神,今年2月,经市委编委全会研究,并报市委同意,将原加挂在市城市管理局的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”牌子撤销,恢复设立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,为市住建委管理的事业单位。该局主要承担城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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